【精选】工作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是合同诚信建设年,唐县镇分局为了充分发挥工商合同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合同诚信基础建设,规范了企业合同行为。使企业意识到企业应当把依法治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合同管理,树立“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形象,才能使企业获得持续稳健的发展。截止目前为止,分局共检查各类合同20余份,对4家企业合同进行了规范。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自身建设,是积极创新当前合同监管新思路的根本基点,随着我镇各行各业的繁荣发展,各类合同不规范现象的增长。为了更好的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制止各类欺诈行为及拍卖活动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完成日益繁重的合同监管任务的需要。分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拍卖法》、《动产抵押物管理办法》,结合合同监管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列举了多种违法行为,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结果。为做好合同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是企业立于不败之源,是开拓创新之基,是企业久战沙场而不销声匿迹的根本。引导企业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使辖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机构、制度、人员“三落实”。特别是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开展了一次合同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印发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培训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增强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使更多的企业成为真正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三、是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公信力。
对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回访、检查,对合同行为规范、依法签约、诚信履约的企业,给予宣传和表扬。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多学习多请示及时向区局领导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力度,从而全面创新的开展合同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以更好更优异的工作成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二、第五条修改为:“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第七条修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四、第九条修改为:“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本决定施行前,国务院1994年2月3日发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继续有效。
一、员工共同考核部分
考核期内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是否违背公司认识聘用制度,考虑可否继续录用?
二、专项考核部分
(一)
1、每月15日做销量计划表,16日前将销量计划表报区域经理;
2、填写客户要货登记表;
3、及时上报质量投诉信息;
4、及时向库房保管沟通客户预定货物;
5、在出库单收货人处签字:
6、保证客户或收货人在销售单“收货栏’处签字;
7、现金销售流程的执行情况;
8、赊销流程的执行情况;
考核频次:不定期
考核标准:
1、凡无书面目标及市场销售任务的,扣除补助等所有待遇。家在本地无补助的业务人员,扣除基本工资。进入试用阶段。
2、无书面分解销售任务或分解后未经区域经理签字确认的,扣除当月补助,10日内未改正的取消业务员资格,进入试用阶段。
(二)销售提成
考核标准:
1、当月销量工资=当月销售额×提成比率(待定);
当月销量没有达成当月的任务配比,从销量工资中扣除部分=销量工资×配比系数;
任务市场销售计划的误差不得超出正负20%,否则罚款20元/次;
市场任务量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项目,占年度考核工作的50%;
每低于任务量10%,扣除销量年度考核工资的20%;
全年任务量完成在50%以下,扣除全部销量年度考核工资;
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成销售任务的60%,转为适用;
2、市场份额的增减暂时不做季度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以一年4个季度分为4个销售周期,占年度考核工资的20%;
(三)货款回收的及时性
考核标准:货款回收时,应回收的账面未及时回收的,每有一次罚款200元。
(四)《月市场销售计划表》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
1、 未及时回传罚款20元。
2、 报表无业务代表签字,罚款50元。
3、 报表无经销商签字,按无计划考核,罚款50元。
4、 报表缺项、漏项的,每缺一项罚款5元。
5、 未及时回传要货计划,造成市场严重断货,并影响新产品铺市效果的,罚款100元。
(七) 客户经营证件的收集
考核频次:不定期
考核标准:
1、 合同的正副本的最后一页,在供方处经办人必须有业务员的签字,违规罚款50元。
2、 返回的购销合同必须有经销商即法人的客户资信调查表,如需委托办理合同书事宜,需要法人的授权书,违规负激励50元。
3、 返回的合同需要在一周之内要求业务员主动与负责合同的有关人员联系、督办,违规负激励20元。
(八) 资信评估
考核频次:不定期
考核标准:违规负激励100元。
(九) 客户渠道分解表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
1、 未及时回传罚款20元。
2、 报表内容不规范的,每次处罚款50元。
(十) 计划准确率的考核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暂不进行考核
(十一) 价格管控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暂不进行考核
(十一)市场的管控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
1、 如公司抽查,业务员未能准确掌握客户发货数量、产品流向、库存状况或反映不真实的,第一次违规负激励50元;第二次违规负激励100元,并留用查看3个月;第三次予以解聘。
2、 通过产品消化周期的结果,监控客户数量,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消化完毕,如有违规负激励50元。
3、 管辖市场的铺市率:暂不做考核
(十二)窜货情况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
1、 业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窜货、倒货,无论情节轻重,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违规两次以上解聘。
2、 如因对市场管控不严,导致窜货、倒货事件,未按公司规定进行调查的,每月一次罚款50元。
(十三)竞品调查表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未及时了解和反馈的,负激励50元。
(十四)售后服务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
1、 投诉处理中擅自作主张自行处理,造成客户、消费者损失或事态扩大、严重,被投诉的,处以负激励200元。
2、 未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引起传媒曝光,情节轻微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公司美誉度,扣除当月工资,并处留用查看3个月,情节严重者解聘。
(十五)促销申请与结案报告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
1、 活动前25天,需报《促销申请表》回公司,凡未按规定操作进行的促销(指未经公司领导书面同意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并处100元罚款,留用查看3个月。(例外情况与区域经理具体沟通)
2、 未及时回传《促销申请表》回公司,每有一次罚款20元。
3、 《结案报告》需在活动结束1周内传回公司,违规处以50元罚款。
4、 活动的投入比例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要求,否则每超1%,罚款20元,以此类推。
(十六)《季度经营报告》《月度营销报告》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
1、 未按时回传报表,每份负激励20元。
2、 回传报表每有一处不真实、不符合规定的,罚款30元。
(十七)工作作风考核
考核频次:随机抽查
考核标准:
1、 在回收账款的过程中,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擅自做主,给对方财务人员回扣的,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解聘。
2、 业务员不得吃、拿、卡、要客户,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3、 不得向客户以任何理由借款、借物,每发现一次,负激励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经公司领导同意的除外)
4、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送交国家有关司法机构制裁,公司同时予以解聘。
5、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树立良好的形象,每有一次投诉,罚款20元。
6、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制度规定考核。
(十八)退货管理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保质期内有退货,按退货额的5%罚款。
(十九)费用考核
考核频次:每月
考核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
1、 本考核规则的解释权属销售部,不妥之处有待完善。
2、 区域经理承担业务员责任的50%的领导责任。
3、 如本人对每月的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传真后3日内与销售部长沟通,重新考核,否则,该考核结果生效。
4、 考核结果从本人月薪或年薪中扣除。
5、 每月因报表未及时回传所积累的负激励,最高不超过500元。
6、 每月应回传的报表请及时在规定时间回传公司并请信息员立即确认,如因没有确认造成报表漏签、责任自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