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合同

时间:2024-08-14 13:40:14
【荐】广告制作合同12篇

【荐】广告制作合同12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告制作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广告制作合同1

委托方(甲方):XXXX

受托方(乙方):北京三千尺科技发展中心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有关音像制品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制作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节目源:XXX

节目源类型复制品类型节目名称提供日期备注

二、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费用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XXX

母带转录费个:XXX

母盘费片:XX

压片费片:XXX

菲林制作费:XXX

盘盒:XXX

彩封设计费:XXX

彩封:XXX

包装(塑封)费:XX

其它费用:XXX

金额总计(元):XXX

大写:XXX

三、质量标准:

复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及双方所约定的标准。

四、交货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五、交货地点:X

六、交货方式:□受托方送货到北京市内指定地点XX□委托方自提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货款的30%即XXX元;

2、余款在交货时全部结清。

八、双方责任:

(一)?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须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复制委托书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B、版权协议及版权委托书;

C、外国产品的版权认证文件;

D、法律规定的其它文件。

2、委托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付保证质量的、可用于复制的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相关资料,如:节目源,菲林及打样,包装材料等等。

3、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付款。

(二)?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光盘按约定的时间与数量交付委托方(数量误差在万分之二内为合理误差)。

2、如因受托方责任导致少交或错交货物,由受托方负责调换。如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实际损失额给予赔偿。

3、受托方不得私自加录、销售光盘,不得将委托单位提供的母带、模版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复制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九、复制产品的版权: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复制的产品的版权由委托方负责,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如委托方未取得版权使用许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受托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按盗版相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1、如委托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节目源类型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受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托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一天,应向受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向双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代理人(签字):受托方代理人(签字):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广告制作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广告制作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告(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此处隐藏10656个字……合格,三日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灯具光源保修半年。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叁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长沙祺祥广告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某某某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31-88623695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报价表略

材料品牌、规格、质量要求:(例)

附件二:相关施工图略

广告制作合同12

门头广告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华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

二、项目内容

门头贴铝塑板(面+底+柱)铝型材发光字

大字0.75mX4 小字0.3mX11个图标0.35Mx4个 PVC字6cmX18个

三、项目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 玖仟伍佰肆拾元

(小写) 9540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大写: 整)。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一次性余款付清, 即人民币¥_元整(大写:_ 整)。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

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

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质保期:门头和发光字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

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另因人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九、如甲方前期款项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后期款项不按

合同时间付清乙方可按现行银行利率加收利息。

十、违约责任:

因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壹份,另外工商局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 表 签 字:代 表 签 字:

联 系 方 式:联 系 方 式: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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