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4-08-14 09:50:14
【必备】项目合同4篇

【必备】项目合同4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合同 篇1

[摘要]电力企业作为社会的公共服务产业,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电力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必须加强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作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是每一个电力企业应该重视的内容。降低合同管理风险,能够使得电力企业的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护。

[关键词]电力项目;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作为现代社会建立契约关系的一个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为契约双方的利益提供保障。虽然合同受法律的保护,但是依然有些合同主体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虽然逐渐得到了改善,但是依然存在很多管理风险。因此,电力企业要不断地加强合同管理的内容,形成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从而能够应对各种合同风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如何正确地认识到所存在的风险并能够正确地应对,这对于降低企业的损失有着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我们便对合同中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策略进行详细的阐述。

1合同准备阶段存在的风险

1.1未进行方案可行性分析

项目在开展之前未进行细致的筹划和可行性分析,导致项目在进行过程中目标模糊,没有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毫无章法,边想边做,最后致使项目进程严重延后,不仅增加了电力企业的投资成本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人资成本,严重可能导致项目流产。应对策略:在项目开展之前,要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考察,对所做出的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做好项目的资金方案,保证项目是有章可循的。

1.2未对合作方进行审查

未对项目合作方进行审查,未发现合作方潜在的风险。例如,项目合作方可能存在隐瞒经营状况、失信、无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等,这些都会使合同后续的管理存在风险,使得电力企业利益存在风险。应对策略:在项目开始前,对项目的另一方进行充分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范围、资金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履行合同的要求、企业的信誉方面,同时还要重点审查法人是否是合同的主体,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是有效的。还要对企业注册资金、年报、财务报表、股东等进行调查,另外还要调查企业是否有过违约,是否被法院执行过等。

1.3未考虑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也是电力企业应该考虑到的风险。缔约过失责任意思就是在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应对策略:合同签订前与对方往来信件、传真等保存好,一旦发生合同纠纷,他们可以作为直接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呈与法院。

2合同起草阶段存在的风险

2.1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合同条款不完整,约定事项不明确。合同在起草阶段,存在合同条款不完整,条款显失公平,责任义务主体不明确,存在违法的情况。应对策略:反复的研究合同条款,准确并得当的使用相关词语,条款表达意思明确不存在模糊表达的情况,避免歧义。并且,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主体必须明确,界限必须清晰,不能含糊。

2.2未考虑到定式合同的风险

定式条款的风险。定式条款也叫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通俗来说就是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好了合同条款,另一方当事人只能是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这两种选择。应对策略: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反复研究合同内容,避免制式合同中的陷阱。对于对方提供的制式合同条款,必须重新进行协商,跳出对方的禁锢,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合同进行重新拟定。

2.3风险转移

项目风险是否转移,不管是什么样的项目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在订立合同过程对于风险的分解和转移必须要考虑到。应对策略: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保险条款,通过购买相关保险的方式来将风险转移。保险条款的加入使得小钱能够为提供企业最大程度的保障,购买保险是企业转嫁风险的最省成本的一种方式。

3合同审查阶段存在的风险

3.1工作人员主观上的疏忽

在合同审核阶段同样会出现各种风险,例如报送的审核资料缺失,需要进行审核的事项提报不完整,重复提报审核对象,审核流程较长等,使得合同在审核阶段的风险大大提升。应对策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他们对合同的重视程度,还要保证良好的沟通,审核人员在发现以上问题时能够及时的向相关人员反映,保证合同审核不会出现错误。

3.2未对担保人进行审查

如果合同另一方在交易时提供了担保人,虽然担保人对我方有利,但是很多企业所提供的担保人并没有资格或者能力去为他人担保。如果我们未对对方的担保人进行有效审查,当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时,担保人对我方的保护形同虚设。应对策略:在审查时一定要对对方提供的担保人进行有效的考察,主要考察担保人是否有资格进行担保,是否有能力给他们进行担保,当出现违约时是够有能力替对方继续履行义务。

4合同订立阶段

4.1质量条款规定不明确

质量条款规定不明确导致合同履行质量较差,使得对方在交货时质量达不到标准,而合同中又没有约定质量条款,致使电力企业的受到损失。应对策略:在订立合同时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将标准明确化,可计算化。要认真的审查所指定的质量标准是否能够满足需求,同时要划定出异议期限,在期限内我们有权要求对方对不达标的产品进行更换。

4.2付款条款规定不明确

付款条款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导致约定模棱两可,让对方有机会拖延付款时间,或者拒绝付款等情况,另外还要对定金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20%,如果收受定金额乙方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应对策略:在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交付时间、定金额度,违约责任等,不给对方任何钻条款空子的机会。

5合同履行阶段

5.1违约责任

电力企业在合同审查可能会忽视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的界定不明确,导致了歧义。当出现了违约情况时,对方可以依据有歧义的条款拒绝赔偿或者要求我们加重赔偿,对方依然有理可依。应对策略: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违约责任这个模块进行仔细的审查,反复琢磨其中的措辞,避免出现歧义和加重自身责任。在合同订立时还要重视定金条款是否合法,定金做约束合同双方一个重要的条款,在一方违约时可以做赔偿来进行确定。

5.2擅自变更合同

在合同履行阶段,有些企业在未经双方协商,擅自的变更合同内容,例如付款方式、付款单位等 ……此处隐藏4124个字……而这样做出来的决策是有问题的。首先,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最大化利益通常是有分歧的。其次,项目所有者不可能完全并且无代价地监控经营者的行为。最后,经营者也不可能完全接受项目所有者的意见。

总之,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矛盾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逆向选择问题。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项目经营者比所有者更加了解项目的需求以及项目的实质问题,所以,项目的所有者并不能完全确定经营者做出决定的原因,以及他们是否代表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第二,道德风险问题。项目的经营者有自己的利益,他们会做出适合自己的决策,只有他们和项目所有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时候,才有可能作出最好的决策。

而合同的签订就是解决该问题的方式之一,双方通过契约进行交流的同时对双方的利益进行调整,通过这种方式使双方的利益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可以使项目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合同的选择,不仅仅受利润目标的影响,还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首先就是项目总成本最小化。而最小化可由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

(二)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合同类型的选择

在某种意义上,项目可以解释为一种制造或者购买决策的交易。因为它们可以在有等级结构的市场中被很好地实现。至于是何种交易,就是基于组合的结果。其结果为第一,资产的专用性程度是主要的影响因素。这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交易的对象是特定的人或事务,而这点是不可以在未来的业务中轻易改变的。第二,合同的不完全性导致项目产生不同程度的不确定因素。其原因有缺乏有效的沟通、虚假信息的误导、以及如何防止竞争对手找到有效的决策,同时,人们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自身职业的一般性风险的存在也加剧了这种不确定性。第三,交易的频率。交易成本经济的最初是重复的,日常事务的管理是由管理部门的功能以及组织的层次结构决定的,在这些重复的、日常事务的交易中并没有专门的管理方式,而随着交易的深入,以及对象的特殊化,具体的特殊的管理结构是需要的,因此需要合同来进行控制。

交易成本经济学提出,企业可以适应它们的治理结构来实现预期的最低交易成本。高层次资源的专用性、不确定性和合同的不完整性导致低水平的决策。以上结果直接影响了作为买方的项目所有者和作为供应商的项目经营者对于合同签订时类型的选择。

(三)项目的所有者需要同项目的经营者交流

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对于项目的细节以及进程问题,项目的所有者比项目的经营者了解得少。然而,项目的所有者也不能完全确定他们拥有同样的目标,因此,他们对项目的不确定性需要通过和项目经营者的沟通来减少。一般来讲,项目的所有者希望了解的信息有:项目经营者的需求;经营管理项目的过程是否选择了最佳途径;该项目是否符合质量进度的要求;是否有合适的机制

来保证项目的实现;项目经理是否表现出专业的行为和值得信赖的方式。项目所有者寻找到的信息的深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选择合同的类型。

项目的经营者也需要从项目的所有者那里了解到项目生命周期的变化。在早期阶段,经营者需要了解所有者的实际需求和项目内容。这两项内容需要融合在一起以制定一个大的蓝图,这也是经营者做决定的基础。关于目标,在规划阶段需要优先考虑并建立契约。在实施阶段,需要同项目的所有者不断进行沟通,以得到数据变化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如果项目经营者不能按约定完成计划,则要在早期提供警示。项目结束后,项目的所有者需要提供项目完成情况,目标达成情况等信息,使项目经营者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借鉴。

如果缺乏必要的理解和沟通,由于对于项目理解方面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与内容就会阻碍项目的发展和经营的目标。然而,沟通与合作则是项目高标准完成的关键因素。Muller在他对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研究中指出: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交流的两种方式。[4]第一种是项目的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通过交流进行合作。这样的方式决定了清晰的项目目标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的规范。他们经常主动分享信息以采取一致行动。第二种是项目的所有者把项目的经营者置于企业等级结构的其中一个等级。企业给某个项目设定了清晰的等级制度,使项目的经营者有着明确的、已设定的管理方法对项目进行管理。研究结果表明这两种方式中合作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条件。

(四)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交流的模式

在高效率的沟通与合作中,双方在决策或者其他方面是达到了一个均衡点的,而导致项目的失败往往表现出某一方的决策由于自己的利益或某些客观原因高出均衡点。这可以由如下三种情况说明。第一,一个项目的失败会导致今后的项目有更高的汇报率。如果项目陷入困境,项目的所有者就会减少对项目经营者能力或其他方面的信任。也许,项目所有者会更换项目经营者,但此时所有者会推行更高的结构和要求更频繁的汇报。第二,远程工作致使的交流不精确也会导致合作的失败。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项目所有者对项目交流失去兴趣时。而所有者对项目失去兴趣可能是由于失去清晰目标,缺失关系规范等因素导致的。第三,非正式的报告可能会引起目标的模糊不清。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经常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而非合同性的沟通。

从有效沟通的角度来看,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之间的感知是有一些区别的。有调查显示,在低表现项目中,项目的所有者比项目的经营者有更高的期望,这表明项目的所有者缺乏充足的信息。在高表现项目中则相反,这表明项目的所有者对项目经营者的某些不确定或不信任因素。书面报告会降低交流的有效性,然而个人的有规律的沟通会提高沟通的有效性。

(五)沟通与合同

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给合同所下的定义是:合同是可以依法执行的诺言。这个诺言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合同是一种承诺,是由法律强制当事人执行的一系列承诺。它是平衡风险的一种工具,是影响当事人的行为动机,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一种风险规避方式。[5]合同有可能把风险转移到经营者或供应商这一方,也有可能转嫁风险到项目所有者或者其组成的组织一方。其中,一定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然而,选择合同的类型和选择项目的风险是相通的,这也影响到了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之间的沟通。因为,合同是不完全的,有远见的企业会灵活地执行每一项合同的要求。企业治理的两个关键因素就是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也就是合同的双方满足不可预见的变化。他们需要彼此进行沟通,以确定这种差异,同意并适应合同的要求。

三、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建议

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合同价格分为确定的固定价格合同和可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如果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交流良好并形成的是合作关系,则考虑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这种合同形式,能最大地激发经营者履行合同并降低成本,其支付合同的费用稳定。它的缺陷是:由于项目的所有者对于解决项目交付问题起的作用并不显著,项目的所有者承担最大风险,如果没有充分的价格竞争,项目的所有者为减少风险,有可能把某些额外费用加到合同成本中去,其条款缺少变更的灵活性。在这种交流不充分的情况下,则可以采取可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中的按量付款合同来控制风险,同时,促进合同的精细管理,确保双方保持沟通并使双方积极参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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