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方案合集五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节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上级精神,决定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郑xx
副组长:高xx
成员:高xx、陈xx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监督检查重点: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消毒隔离情况和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二)学校、托幼机构
1、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及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2、晨检工作开展情况。
3、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重点检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xx年2月19日前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真:xx)。
2、市卫生监督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1日—20xx年2月19日。
全体教职工:
一直以,学校高度重视教职工廉洁自律工作。20xx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临,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精神,弘扬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良好风尚,现就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我校教职工廉洁自律工作再特通知如下: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的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切实落实廉洁从教要求: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以及严禁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其他各种活动;
8、严禁任何教师授意或放任家长利用本班家长群以任何名义组织家长集资或收取班费,教师若发现本班家长群中有家长以任何名义集资或收取班费,应立即制止,否则视为教师授意或放任;
9、严禁后勤行政人员接受商户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或因工作以外的事宜私自联系商户,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学校纪委和监察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立即解聘,同时追究相应处室、级部领导和主管校长责任。
各位老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道德的塑造者。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需要老师们树立榜样。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务实担当、拼搏进取是二中人的优秀传统和特殊印记。希望老师们能够为人师表,自尊自律,严守清廉纯洁作风,以博大的爱心和强烈的责任心去温暖学生,以优雅的风范和高尚的情操去感染学生,以渊博的学识和卓越的业务培养学生,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谱写动人的奉献者之歌,将大二中伟大的教育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夏季临近,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频发季节。20xx年嘉兴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24人,其中溺水死亡17人,占70.8%,同比增加9人,上升112.5%。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学生亲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痛,给家庭和学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小精灵儿童资讯站出品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二、活动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园教师、幼儿及家长。
四、组织领导:
组 长:崔娟琴
副组长:周郁琴 俞海兰
组 员:周玉娟 王 萌 各班主任小精灵儿童资讯站出品
五、活动内容及措施
防溺水专项教育从5月~10月,时间跨度大,工作要求高,活动内容多,各年段要结合本年段实际,认真落实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1.开展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动员全园师生人人参与防溺水教育活动,人人为预防幼儿溺水事故献计献策。(4月28日教职工会议上传达文件精神)
2.防溺水作品征集活动。要充分发动家长,在家长中征集预防溺水警示语、儿歌、顺口溜等征集活动,并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在幼儿园宣传栏等地方长期展示,以激励家长为预防溺水献计献策,同时提高家长的监督意识。(各班班主任负责落实)
3.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活动。让幼儿讲讲自己幼儿园、家庭周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幼儿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5月10日开展,专题活动课件、视频等各班主任负责)。
4.出一期预防溺水教育的宣传专版。宣传橱窗中,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向幼儿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明确要求幼儿必须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
(5)不准擅自到钱塘江江堤下玩耍、观潮;
(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各班主任负责)
5.挂一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要组织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园幼儿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园内醒目位置长期悬挂,以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后勤负责)
6.签订一份家园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向家长通报幼儿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幼儿及家长留存一份,幼儿园存档一份。承诺书的签订率务求达到100%。
7.每天放学前一分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各班要落实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班级教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分钟左右分钟时间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幼儿不私自下水。让防溺水的警钟时刻敲响在幼儿耳边。
8.设立一个警示牌。幼儿园从5月2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幼儿园大门入口位置,设立一块全市统一内容的警示牌,提示、告诫幼儿严禁私自下河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9.开展一次教师防溺水教案、课件设计大赛。根据幼儿园防溺水教育的实际需要,在教师中开展一次防溺水教案、课件设计大赛。发动全体教师参与,通过这种形式,既展示教师的才能,更推动防溺水教育的深入。
10.开展一次“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幼儿园结合教师家访,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并在开展时间上适当提前,以进一步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
11.暑期每半月一次防溺水短信警示。幼儿园将在暑假期间(7月和8月),通过校讯通平台,每半月给幼儿家长发送一条安全警示短信,提醒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幼儿暑期健康安全。
七、活动要求
各年段、各班自本活动方案实施之日起,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工作台帐。精心组织本班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1.突出重点教育时段。要将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2.突出重点教育知识。教育的重点是防止幼儿私自下河(塘)游泳为主。由于溺水事故发生后幼儿普遍不具备互救的能力,互救中出现更多死亡的情况较多,因此溺水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要暂时作为辅助教育。
3.突出重点教育对象。外来民工孩子,在放学、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往往无人监管,要对这些幼儿重点进行教育。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xx〕2号)和《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xx〕11号)要求,为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特制定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在红阳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二)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
成立青白江区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红阳街道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落实对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农业普查有关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2.社管中心。负责协调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农、林、牧、渔业调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林业管理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负责提供乡镇(街道)涉农方面相关数据;负责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3.社计办。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乡镇类型、乡级属性),村(居)民小组数量,涉农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床位数、收养人数,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数据和资料。
4.经发办。负责落实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负责提供街道、村(社区)公共收入、公共支出、资产总额、债务总额等数据;负责统计业务工作,负责辖区涉农企业、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相关事项。
5.拆迁办。负责协调农业用地调查工作;负责提供街道耕地面积相关数据;负责协助区统计局对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和地理信息技术方面提供支持。
6.群工办。负责协调做好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村广播宣传工作;提供街道图书馆、文化站、广播站数量和农村农业旅游方面相关数据。
(三)组建普查队伍。
各村(社区)要及时组建普查队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村(社区)干部中抽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从有关单位商调或从社会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和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普查员要求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手持终端采集设备,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保障普查经费。
对拨付的普查经费,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各村(社区)要据实足额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不能因报酬不落实而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
要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五)用好技术手段。
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辖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情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办事处
20xx年4月7日
为贯彻落实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县政府组织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落实会议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是否召开了专题会议;
(二)是否成立了领导组织;
(三)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
(四)是否进行了广泛宣传;
(五)是否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是否有检查记录;
(六)是否对火灾隐患进行了整改;
(七)是否开展网格化工作;
(八)是否加强户籍化管理工作;
二、督导时间
20xx年11月2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三、督导人员
第一组:政府办副主任科员任组长,政府督查室任副组长,督查室、消防大队为成员,负责督导各乡镇、城区办和消安会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组: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督查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消防大队为成员,负责督导各派出所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组:消防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成员,负责督导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导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督导。
(一)督导组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二)督导组按照督导内容,实地进行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督导检查情况表》,及时、客观地反映发现的问题。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相关责任单位,一份交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存档。相关单位要按照《督导检查情况表》中的整改要求,按期整改并在整改结束后3日内报督导组。
五、督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督导组的工作。
(二)督导组要真实反映被督导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督导组将督导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交政府督查室。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