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04 19:18:26
2023年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23年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年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

2020年1月中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着疫情不断蔓延,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晚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银行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响应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但银行营业网点出现客户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进入、不配合进入前的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不听劝阻拒不离开营业现场,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

因此,在此提供一下针对这些情形银行的应对措施,银行在疫情期间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一)疫情期间客户出入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1、网点客户出入银行网点有义务佩戴口罩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其中第二条实施要求中写明,公民出入公共场所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

这次疫情中,广东省政府有权力发出通告,公民应当服从各级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银行网点作为公共场所,客户进入时需要按照通告要求佩戴口罩。

2、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体温检测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以上法律和政府通告均规定,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网点客户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客户在银行网点区域内出现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拒不配合离开,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将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网点客户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导致银行或现场的每一位市民财产损失的,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民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所以,客户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测体温、发热拒绝离开等,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该意见分别针对不同情形应当适用《刑法》的不同罪名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网点顾客发热拒绝离开现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限于篇幅,其他类型犯罪在此不赘述。

(三)疫情期间银行网点自身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定,银行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政策也应当遵守,疫情期间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主要有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公共场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01月30日印发了《 ……此处隐藏16213个字……持做到日报告、零报告,不得延误、不得漏报、更不得瞒报。二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处置时,如在上班期间出现员工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本人应立即向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报告,部门(支行)负责人在10分钟之内立即通知该员工家属、市行办公室,与其有接触的所有人员一律主动居家留观或到指定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经确认排除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携带者后方能上班。三是如疑似感染人员在网点内出现晕倒、失去意识等突发情况,不要擅自接触和移动,应迅速隔离现场,并第一时问报告疫情防控部门。同时,保持网点处于通风状态,待疫情防控专业人员到达进行后续处置。

2023年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1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党支部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上级行决策部署,结合省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敏捷反应,精准施策,启动防控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农发行长葛市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赵德生为组长,副行长、党支部委员陈要刚为副组长,黄桂娟、赵莹、郭蕾、侯培英、王楠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行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单位疫情防控指导与管理工作;副行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检查、督办和上报;小组成员负责疫情防控的具体办事和落实。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我行实际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我行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检查,并配合上级行及政府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3、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档案留存等工作;

5、做好单位与市疫情防控制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措施

1、我行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实时状况,全力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日报制度,一日两次疫情情况上报,做好信息透明和突发状况的及时通报,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营业网点环境防护工作,为客户提供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同时,提倡全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佩戴口罩,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渡时艰;

3、根据网点的实际情况,常备体温测量设备、口罩、免洗洗手液,提供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开门营业前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每天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消毒工作;

4、培养员工防疫安全意识。倡导杜绝外出,减少聚会,要求每名工作人员不得转发任何一条未经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

5、我行已通过电子屏、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三、从我做起、身体力行

即将步入工作状态,全行员工要带头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对客户、家人、自己负责。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坚守定力!

(一)上班途中如何做

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入楼工作如何做

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入室办公如何做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四)参加会议如何做

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传阅文件如何做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六)电话消毒如何做

建议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

(七)下班路上如何做

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该病毒症状一般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

(八)公务采购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九)工间运动如何做

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十)食堂进餐如何做

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十一)公务出行如何做

专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十二)公务来访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入楼公干。

(十三)公共区域如何做

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十四)后勤人员如何做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五)废弃口罩处理如何做

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该病毒症状一般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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